律师分析:
劳动者待岗期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正常劳动,支付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