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加班费计算如下:
1、工作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14.84元/小时;
2、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19.78元/小时;
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能低于29.67元/小时。
东莞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折算日工资为79.08元,折算小时工资为9.89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但是,最低工资不包括:
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