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规定的12种重大疾病的救助对象,且当年个人实际负工口住院医疗费用可凭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对患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患高血压III期、糖尿病、红斑狼疮、慢性重症肝炎、严重烧伤、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患急性脑中风、瘫痪,重度精神疾病、全年最高救助金额小超过2000元。五保对象每人每年享受120元基本医疗补助。
2、患高血压III期、糖尿病、红斑狼疮、慢性重症肝炎、严重烧伤、全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患急性脑中风、瘫痪,重度精神疾病、全年最高救助金额小超过2000元。五保对象每人每年享受120元基本医疗补助。
3、重症结核病符合救助条件的,习当年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全年累计最高救勋金额在4000元范围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