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府:中央政府(即国务院)
两院: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三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军委、全国人大常委会
一团:共青团中央
这些都是国家机构的一部分。
本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政府\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对下一级人大常委会,撤,审查合法性。
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本级政府只能撤,地方上级人大常委会对下级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只能撤,但都能审合法又能审合理性.全国人大只能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