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假身份入职,会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利用假身份入职属于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由此导致的劳动合同无效,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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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_x000D_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_x000D_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_x000D_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_x000D_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