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明确就医的医疗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认定工伤:
工伤的认定标准总的来说涉及到三个方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受到伤害。具体表现包括: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要求工伤赔偿,工伤赔偿范围主要包括:
(1)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2)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3)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如果对工伤赔偿方式或数额不满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进行裁决。
5、第五步,协商解决(私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