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三)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
(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七)仅限于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
(八)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成都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二)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 1.1 倍。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一)贷款期限为1年的,不分段计息;(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成都公积金贷款要求
成都公积金贷款要求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都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
(三)申请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四)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五)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具有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为买受人;
(七)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且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价值;
(八)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九)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条件是什么?
办理流程:
一手房贷款流程:
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二手房贷款流程:
买卖双方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初审---→评估公司进行勘验,并出具评估报告---→受托银行进行审核---→中心进行审批---→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借款人领取新产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领取他项权证等资料---→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