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离职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职工未按照法律的规定离职的,不会影响工资的计算,用人单位还是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离职员工一次性结清剩余的工资,但是,因职工的非正常离职而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其损失,这个损失可以从职工的工资中进行扣除,扣除之后,应当将剩余的工资支付给离职员工。
员工要离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达到规定时间后,职工应当和单位的其他员工办理工作交接,然后让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按照法律的规定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离职员工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