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上海市最新动迁安置房买卖规定如下: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取得权属的3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3、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 上海市拆迁房屋管理办法》 第八条 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对在房屋拆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协助做好房屋拆迁的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