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