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北京医保门诊报销额度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一类医疗机构为90%;二类医疗机构为70%;三类医疗机构为40%。
二、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无起付线。
(一)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其中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热疗,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等重特大疾病按90%)支付至限额标准。
(二)年度限额分为三档,低档限额为4500-5500元,中档限额4-4.5万元,高档限额为10万元。
三、门诊慢性病种报销比例: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类医疗机构85%,二类医疗机构80%,三类医疗机构75%,年度限额为4500—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