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产前和产后有权利停止工作,单位应当保障其生活;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开除孕期女职工,需要支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其中,赔偿金等于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的二至三倍,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女职工已经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一般为女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一至二倍。此外,开除孕期女职工还可能引发劳动仲裁或诉讼风险。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女职工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因此给女职工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