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可能构成贪污罪或者受贿罪或其他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利益可能构成职务侵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触犯了受贿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属自己主管的下级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可能构成职务侵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