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无固定期限合同,赔偿职工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具体赔偿标准如下:1、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是指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