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现在我们的社保基数是核定制,一般是由企业申报社保部门进行核查,如果来不及核查就按企业申报的基数来确定。因此,很多企业就抱着侥幸心理故意申报最低基数。这种做法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一般职工投诉维权的话,社保部门会进行严查。所有欠缴的社会保险费都要补缴,而且还要承担每日5/10000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 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中对工资总额的计算做了明确解释: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