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人事档案和社保没有直接关系,有间接关系。
1、对新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单位仅凭劳动合同就可以办社保了,然后由单位给员工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将劳动合同和社保审批等人事资料放进人事档案里,可以放在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局保管,也可以放在本单位档案科保管(但要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单位);
2、对以前在别的单位工作过的员工,新单位办理社保时需要看人事档案的,社保局需要审查该员工以前的工作时间及社保缴费情况的,办理社保的续缴费数,将社保的缴费年限连续起来。
3、人事当案的另一个作用是,人事部门到社保办理员工的正式退休手续时,劳动局是要审核员工的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工龄用,工龄的长短对退休工资有一定的影响。
总之,人事档案一定要跟随自己的工作单位走,或存放在本地区的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局里,千万不能忽视它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