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合同无效
如果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出售的,或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的,这样的房屋买卖都是无效的,购房合同无效也就意味着购买者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并退房。
2、套型有误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对此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3、面积有误差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达到一定比例,购房者就可以退房。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就有权退房。
4、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商品房如果因变更规划、设计导致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之日起,售房者要在一定时间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是否退房。
5、质量不合格
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一、退房有哪些法定条件
如遇下列情况,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类型、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5)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获得贷款;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选择退房;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经核实确实不合格。
法律条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