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调整物资企业津贴的最新政策

律师回答
摘要: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物资局发布通知,对全省物资系统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岗位津贴标准进行调整,规定了实行范围、津贴标准、发放办法、列支渠道和管理规定等内容。
内容提示:
实行范围
津贴标准
发放办法
列支渠道
管理规定
(一)实行范围:
全省物资系统全民所有制企业,凡符合条件的工种岗位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计划内临时工,可执行相应生产岗位津贴标准。
集体企业中的上述工种可参照执行。
(二)津贴标准
一类每人每天1.60元;
二类每人每天1.20元;
三类每人每天0.80元。
(三)发放办法
1.岗位津贴按实际上岗工作日计发。实际工作不满两小时的不发,工作满两小时不满6小时的按半天发给;工作6小时以上按一个工作日计发。
2.不实行岗位津贴的人员,因生产工作需要,临时到实行岗位津贴的岗位工作时,凡顶班生产劳动的,可按同工种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
3.职工因公出差、开会、学习、探亲以及婚、丧、病、事假等离开生产岗位的,其离开岗位的时间停发岗位津贴。
4.艰苦岗位津贴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艰苦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后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因此,必须与生产任务紧密挂钩,凡完不成生产任务的,艰苦生产岗位津贴应减发或停发。
(四)列支渠道
本通知规定支付的艰苦岗位津贴,在工资基金项下开支列入生产成本。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调整“工资挂钩”基数。
(五)管理规定
1.实行津贴的工种范围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如因生产条件、劳动强度、技术设备等条件不同或发生变化,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通知规定的工种、津贴标准范围内进行平衡调整,但发放的津贴不得突破本企业实际岗位津贴总额。
2.各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详见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物资局《关于调整物资企业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1993年7月28日鲁劳发[1993]302号)]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物资局《关于调整物资企业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1993年7月28日鲁劳发[1993]302号),本通知规定了津贴的实行范围、津贴标准、发放办法、列支渠道和管理规定。全省物资系统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工种岗位的职工可享受相应的津贴标准。津贴的发放按实际上岗工作日计发,离开岗位的时间停发。艰苦岗位津贴应与生产任务紧密挂钩,未完成生产任务的可能减发或停发津贴。津贴支付列入生产成本,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平衡调整。各企业应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二十七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四章 录 用 第三十三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 校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国家对企业补贴最新政策

在我们国家人口比较众多,就业压力比较大,所以会提倡创业,并且国家会对一些企业进行扶持补助,那么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到扶持补助政策? 企业可以申请哪些扶持补助政策 涉及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缓解融资困难、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快中小企业技术...查看全文

国家对企业补贴最新政策

财政拨款是政府为了支持企业而无偿拨付的款项,具有严格的政策条件和使用条件。财政贴息是政府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贴,方式包括直接支付给企业和直接拨付给贷款银行。税收返还是政府向企业返还的税款,...查看全文

2021最新关于生育津贴政策

法律解析: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 生育津贴新政策有以下5点: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查看全文

2021最新关于生育津贴政策

法律解析: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 生育津贴新政策有以下5点: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查看全文

2021最新关于生育津贴政策?

律师分析: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 生育津贴新政策有以下5点: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查看全文

关于税收政策调整的最新解释

税前调整是对企业会计报表所反映的经济事项进行调整,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当按月支付,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去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得出应纳税额。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查看全文

山东企业工伤等级上调津贴政策调整

山东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山东省内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亲属应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规支付费用。...查看全文

最新政策调整国家宅基地规定

国家宅基地政策存在一定的变化,需要注意以下规定:首先,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购买者必须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特定身份关系。其次,宅基地转让后必须遵守“一户一宅”的原则,即每户只能拥有一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数量超过限制,...查看全文

最新!企业职工丧葬费政策调整

丧葬费发放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丧葬费统一且不受逝者年龄或其他因素影响。丧葬费实行“少不退、多不补”原则。...查看全文

国家电网电费补贴政策?

律师分析: 1、一个月用电量低于240度,按照每度0.69—0.79元的单价进行缴纳2、一个月用电量高于240度低于400度,按照每度0.84—0.94元的价格进行缴纳3、一个月电量高于400度,按照每度1.09—1.19元的价格...查看全文

最近关于生育津贴政策?

律师解答: 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福利,具体发几个月,要看产假为多久,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本单位上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比如某人产假时间为5个月,本单位上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产假期间,该员工合计可以领到3万...查看全文

国家对物业费的最新政策2024

法律分析: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每个地方的收取标准有点差异,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要按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大概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5元/月/平方米...查看全文

中国国航关于改签政策的调整

机票改签与退票的规定:3折以下机票原则上不可改签、不可退票;4折至9折机票按规定收取手续费;全价票或头等舱可自由改签,只要有余票即可;若不确定改签日期,可保留机票并改签为高于现价的班次,需补差价;航空公司不会退还低于所持机票价值的...查看全文

国有企业请假政策调整

本文介绍了请事假的理由、程序以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工作人员可以在特殊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请事假,需提前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对于请事假的工作人员,根据累计天数,工资待遇有不同的规定,超过一定天数的事假将影响工资发放。此外,文章还涉及到...查看全文

国家卫健委关于新冠的最新政策

11月13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解读问答。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查看全文

探亲假政策调整:2023年国企最新规定

国企职工探亲假规定:已婚职工每四年假期20天,未婚职工每年假期20天,若两年一次则假期为45天。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探亲对象为配偶或父母,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且不包括探亲岳父母、公婆、兄弟...查看全文

2024年伤残津贴上调最新政策

工伤待遇调整通知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伙...查看全文

关于假期政策的调整

探亲假是指职工在分居两地且无法在公休日团聚的情况下,享受的回家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国家规定了探亲假的适用条件,包括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探亲假享受的具体细则由各省、直...查看全文

乡村补贴政策调整:关于乡镇津贴补贴发放标准的规定

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标准和相关规定。根据乡镇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确定不同工作年限的补贴标准。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人员可享受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根据乡镇情况和工作时间等因素有所区别,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优...查看全文

伤残津贴调整最新消息?

律师分析: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