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孕期检查算事假,事假是指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请假,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明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也就是孕期检查包括在了劳动时间内,不算事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_x000D_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_x000D_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