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能随便开除吗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法律上是没有临时工的,如果临时工是指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用工关系,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以外的用工方式,不得随便解除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临时工能随便开除吗
临时工是否可以随便开除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我国法律上是没有临时工的,临时工如果是非用全日制用工范畴,能随便开除。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临时工属于是非全日制用工范畴以外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不得随便解除。劳动者若无过失,用人单位开除员工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概括如下:
1、待遇不同。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工资相差很大;正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其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并且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的,然而工资普遍较低和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
2、工作权限不同。临时工在岗存续时间短,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其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3、招聘方式不同。临时工由派遣单位招聘,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临时工时与派遣单位签订协议即可,不需要时退回派遣单位即可,并不需要赔偿;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其通过面试流程后,可以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正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4、保险待遇不同。临时工福利待遇相对与正式工要低,一般不给上保险。正式工有着合同即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购买社保,福利待遇也比较好;
5、工资计算方式不同。正式工和临时工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临时工是属于非全日制的,而正式工一般都是全日制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全日制用工是以天、周、月为主的;
6、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不同。临时工可以签订口头的劳动合同,而正式工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人事代理什么意思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而对于人才而言,自主性增加,个人不再受制于“单位”,流动变得十分便利,且个人的雇佣权利会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人事代理是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提供系列的人事管理服务。既负责保管人事关系档案,办理转正定级,考评技术职 称、调整档案工资,核定工龄,认证身份,考学政审,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人事代理什么意思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而对于人才而言,自主性增加,个人不再受制于“单位”,流动变得十分便利,且个人的雇佣权利会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