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要留意法院拍卖公告,因为很多法院其实是不负责清场的,所以要了解清楚法院负不负责清场再进行购买。当然,对于原房主存在恶意不搬走的情况,法院是有义务要求原房主腾房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确定参考价前,应当查明财产的权属、权利负担、占有使用、欠缴税费、质量瑕疵等事项。人民法院查明前款规定事项需要当事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相关资料的,可以通知其提交;拒不提交的,可以强制提取;对妨碍强制提取的,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查明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需要审计、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先行审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