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哪些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的关系是什么
社会保障法和劳动法之间的联系:
1、社会保障法是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在社会保险领域存在交叉。
3、社会保障法对劳动法功能的发挥有补充和促进的作用,首先社会保障法为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更有利的保障;其次,社会保障法为劳动关系的延续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劳动保障局投诉电话
劳动保障局投诉电话为12333。12333是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线电话。负责就业、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才工作、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军转安置、人事考试等方面工作,提供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咨询、投诉、举报。
有哪些劳动保障制度
一、失业保障制度。失业社会保障就是当劳动者一旦失去工作之后仍能获得基本的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二、退休保障制度。退休保障制度既是劳动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方法有:
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五、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