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财产查封的权益

律师回答
摘要:企业破产财产查封无优先权,被执行人的财产在被宣告破产时需列为破产财产,按债权比例分配。企业破产申请不通过可向上级法院上诉。企业破产流程时间因情况复杂而不确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需在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应在十五日内提交相关财产和债务清单。
一、企业破产财产查封有优先权吗
没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以破产案件的债务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均应中止执行的批复》中明确:已经查封的财产在被执行人被宣告破产时,都要列为破产财产,由所有债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分配,而不能优先执行给采取查封措施的债权人。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则当事人通过申请被执行人破产进行分配。如债权人不申请破产,则按照《执行规定》第八十八条:各债权人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而不按比例受偿。
二、企业破产申请不通过怎么办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企业破产流程需多少时间
企业办理破产的时间视公司情况而定,无法一概而论,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延伸阅读
结语:企业破产流程的时间因公司情况而异,无法一概而论。破产涉及复杂的清算程序,有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完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在作出裁定后五日内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或债权人。债务人应在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如果申请被裁定不受理,申请人可以在裁定送达后十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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