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出沪提示
除返乡探亲、必要公务等以外,非必要不离沪、非必要不出境,鼓励在沪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二、来沪隔离
1、所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级市(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12小时之内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根据其出发地和途经地疫情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2、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可持绿色健康码有序流动。
【法律依据】:
《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一、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各项防控措施,近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加强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如实提供有关信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向单位或社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