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赌资,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一、犯罪物品怎么处理
对于追缴、责令退赔的财物,有两种处理方法:
第一种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且可以返还被害人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被害人。
第二种是被害人不存在或有被害人但无法返还被害人,或是违禁物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情况下,则予以没收后上缴国库。
二、依法追缴和没收财产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1、对象不同。追缴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因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获得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没收和收缴指违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吸毒、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2、处理方式。没收、追缴和收缴的财物中,属于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规定上缴国库。
3、依据不同。追缴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00条、161条和162条。没收和收缴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1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160条、161条和162条。
4、没收财产是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与没收犯罪物品具有性质区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对查获的赌资、赌博违法所得,应当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并按照规定出具法律手续对查缴的赌具和销售的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一律依法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