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退休年龄是否可以辞退员工
可以,到退休年龄公司辞退不需要赔偿;因为到达退休年龄时,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符合支付赔偿金的规定;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或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人员已不是法律名义上的劳动者,退休年龄之后存在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国务院关于退休、离职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国家规定达到离退休年龄以上的人,都是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劳动主体的。劳动者从他们到达离退休年龄的那一天,法律上就切断了其做为劳动主体的权利。退休职工实际上法律上已经失去了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退休之后的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因此他们享受不了工伤待遇,不受最低工资限制、不受工作时间限制、不能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比如假期加班补偿,解除合同补偿金等。一旦出现纠纷将无法进行劳动仲裁,只能向法院申诉。
工伤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单位还给员工补助吗
工伤员工已达到退休年龄单位是否还给员工补助,需根据工伤的伤残程度来确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没结束能自动解除吗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退休年龄怎么认定?
退休年龄针对不同类别的人员有所区别,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退休年龄的认定如下:原则上,男性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且须累计工龄满十年。此外,还有三种特殊情况的劳动者退休年龄与前述有所差别:第一、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的劳动者可以延迟退休。此类劳动者女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第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连续工龄满10年的劳动者可以提前退休。男性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性为45周岁。第三、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累计工龄满十年的劳动者可以提前退休。男性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性退休年龄为45周岁。劳动者是否达到退休年龄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如果劳动者已经经过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开始领取养老金,则应当认定该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风险提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员工有职业病达到退休年龄的公司要补偿吗?
员工到退休年龄离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分两种情况:1、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属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无需补偿。2、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到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