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主要有:
1、假按揭风险,假按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采取欺诈的手段,利用虚构的房屋买卖关系获得银行的按揭贷款,从而达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目的。
2、由于房屋发生瑕疵的风险,假如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出现较严重的瑕疵,比如房屋有严重的质量题目,无法正常居住;住房面积缩水,以次充好,抬高房价,造成购房者的损失,导致购房者抵触情绪大,而拖欠贷款;开发商没有履行承诺,未及时完成消防等配套工程,推迟进住;开发商尚欠缴地价、配套费,拖欠工程款,未办妥房产证,使部分业主拖欠贷款,放弃供楼,造成信贷风险;开发商为了售楼,过度地承诺。最常见的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返租协议,由于出租不理想或开发商拖欠返租款,使业主也拖欠银行贷款;物业治理不善,造成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使业主拖欠贷款加大信贷风险。
一、交房后发现房子有问题可以退吗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维修。第二类是一些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办理入住手续。第三类是房屋主体结构等严重问题。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并要求出具国家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证明是否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性问题。如果证实房屋确实存在,那么业主有权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二、哪些情形不能办理房产证?
(一)开发商的原因:
1、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2、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3、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4、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5、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办理楼盘的大产权;
6、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7、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8、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产权”;
9、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0、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二)楼盘本身或购房者的原因
1、楼盘被法院查封;
2、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三)第三人的原因:
1、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2、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