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买房后对方不配合过户是违约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以房屋变更登记为交权属变更依据。而卖方拒不配合过户,属于违约,买方可以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请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_x000D_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_x000D_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_x000D_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