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开发主体要合法,可以是村民、村委会等;
2、符合城市规划小产权房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3、买房人要符合小产权房购买的资格;
4、购房手续要齐全且保留完整的证据,违约和救济条款要在购房合同中明确。
一、小产权房更名时是否需要开发商去变更
小产权房就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修建的房子。这类房子仅限于在本村村民之间流通转让,外地人购买是非法行为,更不会有开发商为您办理更名了。
小产权房由于房产证不属于个人,属于集体,所以私人之间的产权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交易产生的风险会比较大。目前小产权房在我国是“不合法”的,当然国家也没有征税。如果遇上房子被抵押、查封、拍卖等情况,即使你住在里面,也是无权干涉的,
小产权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分两种,一种是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也就是建在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子,只属于该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只能在本村的村民之间流转;建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耕地,这种属于违建。你要知道,小产权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产权证,也不是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所以不建议购买小产权的房子,没有产权,一旦发生问题,也很难去维权。
所谓的“小产权”就是说,你不能获得国家直接颁发的产权证,一般只有集体产权证,是没法过户的。违法交易的风险自担。身边这样的例子不少,有很多人前些年买的城中村民的院子,如今拆迁反悔的不少,说事的给加点利息,不说事的只退给当初交易的房款原价,因为交易是违法的,交易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一旦出现拆迁啊,违建啊什么的,有些苦果只能往自己肚子里咽了。
二、回购房怎么申请
申请回购房的方式如下:
1、业主经济状况和住房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以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确需退出或已满五年自愿退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2、填写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审批表,申请政府回购。
一、回购房包括:
1、商品回购房。买房人购买了开发商指定的回购房之后,在约定的期限内,购房者如果想要退房,开发商将以每平米加价一两千元的价格回购;
2、政府回购房。政府在土地出让阶段就明确的、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建成后,政府按照此前约定价格再购买回去,这些房源一般作为保障房用途。
二、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
1、五证。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2、公摊面积。在合同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3、房产证;
4、书面通知。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5、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总之,购买政府回购房需要项目实地考擦,包括周围低价情况,检查五证,是否手续齐全,有无烂尾楼现象,预售房买卖的价格,由风险控制部出具项目报告。如果买房遇到回购房,购房者必须更加谨慎,因为如果是优质房源肯定不会使用这种手段促销。并且在跟开发商打交道的时候,要确保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小产权房有房产证吗
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1、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成员出售商品房,国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宅基地和小产权房上买房。目前,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开发进行确权登记,但不允许非法使用小产权房的土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2、根据几个意见确认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和认证,确认,活动注册和认证的农村集体土地应当严格标准化,假的土地登记应严格禁止,注册和认证应严格禁止非法土地没有法律处理。
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生活和村庄改变了由非经法定程序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转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购买土地,农民在农村地区或小产权等非法使用土地、房屋登记证书是不允许的。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登记、颁发土地权属证书或者未对登记簿进行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房地产许可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镇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是无效的,在法律上不予以承认。小产权房由于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明,所以没有转让的权利。当政府或合法开发商征用小财产时,小财产的所有者只能得到很少或没有补偿。
由于该小产权所拥有的土地属于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所有的补偿款都可以直接划入当地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最后由于办理贷款买房需要用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没有国家颁发合法产权证的房产银行是不会贷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