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合同到期是否还要写辞职单?
劳动者合同期满不续签不需要提交辞职报告。
不用写辞职报告,不续签合同就行了
如果公司与你想继续续签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你,
如果公司不想签合同,那么也是按劳动法来进行N1的赔偿,现在有劳动法规定了,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问一下,或者咨询律师。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项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续签,除劳动合同有特别约定的外,知会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提交辞职报告之类的东西。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期满终止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为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三)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三、劳动合同几年一签
劳动合同几年一签,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