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资税收金额和会计的账面金额应该是一样的,填写546914.27元.福利费的税收金额是实际发放工资的14%。即546914.27*14%=76568元.实际支出福利费15228元,没有超过税收金额,
不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工会经费扣除标准是工资的2%即10938.29元.实际支出9805.96。所以也不需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