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病假扣工资绩效规定
1.病假2个月以下,工资和津贴全额计发。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资按90%计发,绩效按50%计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按70%计发,绩效停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按80%计发,绩效停发。
教师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没有工会的,则之间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单位是不能随便扣职工工资的。
副高职称聘用规定
当事人通过职称评审或者以考代评的方式获得副高职称,如果所在的单位在相应的职称上有空余的职数,就能进行聘用。单位领导同意聘用后,携带资料到当地人社局人事科(职称科)聘用,然后到工资科增资,最后拿回单交回单位财务科即可。对于副高职称的评审,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的,需要有中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2、硕士毕业的,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3、大学毕业的,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教师请长期病假需要什么手续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对患有多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市局审批,办理病退手续。
或先要在县以上医院开出合符教师病退的病情证明,然后按教师病退程序找主管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教师休病假也是按国家规定办理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想咨询一下,劳动法有没有规定病假影响职称评定多少天?
劳动法没有规定病假期限的计算方式,但是《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有规定,三个月的医疗期,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计算;六个月的医疗期,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来计算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