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以及不同标准的划分年限亦可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但政策制定后,应在较长时期内统一贯彻实施,以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严肃性,不同标准的划分年限情形如下: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5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少数社会工龄偏长的员工,因其工龄工资短期内有所降低,可能对此政策持反对意见。但就企业整体而言,企业工龄工资有增无减,所以该政策会得到多数员工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