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有购房合同是不足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因为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相关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购房合同或者是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其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相关银行储蓄账号。职工的配偶如果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一、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一)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退休销户提取。
3、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4、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本人办理,不能本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单位缴存职工代办。代办提取时,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件原件和复印件(配偶代办的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件)。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提取金额原则上以转入其联名卡账户方式支付给职工本人。
上述退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程序要求是以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为例,其他省市可适当借鉴参考,应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办理要求为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及流程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资料;职工配偶申请提取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