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区楼顶属于共有的产权,由该栋建筑物所有业主共同拥有,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关于非顶层业主对屋顶平台的利用,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例如,因生活需要安装太阳能等。
2.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专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不得用为盈利。例如,业主不能在屋顶或者墙面悬挂广告谋取利益。
3.不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
4.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