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 (1-10%或30%)、税率 (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 (12%)。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