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年义务兵期间没有任何的假期。
周末的时候可以外出,但是只有半天时间,而且要按时归队。除非直系亲属病危或者病故才能请10天事假,军事行动前不可能准假。
二、部队现役军官有年休假。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摘录如下:
第三条军官休假、探亲按照服从军队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第八条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
第九条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的从事飞行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第十条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年休假4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地区工作的;
(三)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
第十一条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6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参加工作满20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服现役满25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5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
第十二条军官疗养一般应当在休假期间安排。当年疗养过的军官,疗养时间从假期中扣除。
第十三条军官一般就地休假。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到外地休假。军官及配偶均在西藏地区工作的,每年可以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到西藏以外地区休假。
第十四条军队院校的军官休假,原则上应当在寒假、暑假期间安排。
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配偶假的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服现役不满20年的假期20天,满20年的假期30天。
以上就是网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官兵们对休假既期盼渴望,又充满了无奈。休假是福利而不是待遇,就算休假了,还很有可能中途召回,当有假不能休、有假没时间休、有假不好意思休的惯性思维在军营里蔓延,军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便有了缺失。如果您还不清楚或者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网,在线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