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间的期限被延期了怎么办
1、试用期间的期限被延期了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二、当事人延误期间可否顺延期限
为了保证诉讼的严肃性和和正常进行,一般情况是不允许的,但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如地震、火灾、雨雪天气致使交通中断等,或者是因其他正当理由,如无法防止的和不能避免的事由,耽误了上诉期限,在这些耽误期限的因素消除后10天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