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公司采取降低工资、减少福利等方式来让员工自愿辞职,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继续需要使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应当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已经不得不辞职,可以尝试通过谈判或起诉追究公司违法行为,要求获得赔偿。在谈判中,员工可以提出对公司所采用的违法行为的质询,并要求公司进行合理赔偿。如果谈判无果,员工可以考虑起诉公司。在法院审理时,员工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并且造成了损失。如果员工胜诉,公司可能被判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