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密期限: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章》第三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章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