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告因欠钱不还,被起诉后,即使官司赢了,还需要进行执行程序,也就是说对他的财产进行执行。一般来说,官司成功以后,对方应当在判决书生日生效之日起,将所欠的本金和利息一并还给原告。但是也有很多案子,即使诉讼成功胜诉以后,被告有的是故意不还,一般列入执行人名单,有的是没有偿还能力或者说没有执行能力。官司赢了以后,马上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执行的费用是由被告承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