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三、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