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是指在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对女性职工的劳动强度和待遇的保护。比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_x000D_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_x000D_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_x000D_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_x000D_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_x000D_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_x000D_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_x000D_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