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房屋出售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房屋获取的收入,是指房屋的转让价款,减去房屋的原值和合理费用等支出。房屋的原值可以结合购买发票等证明文件确定。合理费用包括房屋买卖手续费、印花税、中介服务费等。个人出售房屋所得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采用速算扣除法进行计算。计税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房屋转让价格 - 房屋原值 - 合理支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速算扣除数是由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用于简化计算。如果房屋持有时间超过5年,则个人出售房屋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将房屋所得收入直接用于购买新房,也可以享受相关个税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