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是否合法。
凡以国库收入或国家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均可以称为国家赔偿。这是广义上的国家赔偿。
在我国,狭义的国家赔偿是指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与外国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我国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违法为前提,严格区分国家赔偿与国家外偿两个概念。
第二、我国国家赔偿不仅指行政赔偿,还包括刑事赔偿与部分民事、行政审判赔偿。
第三、我国引起国家赔偿的原因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强调的是行行,因而对公共设施造成的损害不予赔偿。
第四、我国不包括公立公益单位的侵权活动引起的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规定,【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退赃和缴纳罚金以后,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对量刑会有一定的影响。就算你不交,法院也是可以追缴赃款的;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