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共同海损的修船费用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所分摊的价值的比例进行承担,购买了保险的,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海商法》规定,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九条_x000D_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_x000D_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确定:_x000D_
(一)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_x000D_
(二)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_x000D_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