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合同没有给当事人一份没有效。
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才生效。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则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劳动合同的效力即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效力包括:
1、一般效力,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自觉履行;
2、法律强制力,劳动合同一经生效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由当事人签订成立而国家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即使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赔偿责任的范围,主要包括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首要法律效果是使劳动合同向将来发生消灭,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是由于劳动者有过错的原因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备补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