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妈妈能放弃抚养权吗?

律师回答
摘要: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父亲可以通过协商或举证证明特殊情况下直接抚养。特殊情况包括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义务、子女无法与母亲共同生活等。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如果父亲能证明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的抚养权应以维护子女利益为重。
可以。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一起共同生活的。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若父方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应由父亲直接抚养,体现以子女方的利益为重的立法思想: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父母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
(3)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一般是母亲直接抚养,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之后可以由父亲抚养,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由父亲直接抚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将对子女不利,由父亲直接抚养等,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以上情况,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由父亲直接抚养。父方主张直接抚养需提供相关证据,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义务、子女确实无法与母亲共同生活等。以婴儿健康成长为出发点,2周岁以下的子女应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但如父母协议或法院查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况,可由父亲直接抚养。维护子女利益是立法的核心思想,因此在特定情况下,父亲直接抚养也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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