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的实施对象是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除外;包括纯粹的财产权利,例如债权、物权、物上请求权;和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撤销权等。
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实施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什么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债权人可依法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债务人的专属权利除外;以及可以请求债务人负担其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等。
代位权有什么规定
代位权的规定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且该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代位权要件有什么
代位权要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的债权合法有效;2、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合法有效;3、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尚未清偿;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4、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不是专属权利。
代位清偿代位权是什么
代位清偿是指即对被执行人次债务人,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并由人民法院决定,由案外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并承担被执行人法律义务的一种执行制度。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