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赔偿装修费和转让费吗
1、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一般不需要支付转让费。这时候房东转租并不会一定损害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其只是用行动表明不想给承租人续租而已。当然了,承租人可以继续向房东支付租金并协商转让费事宜,要是仍未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合同到期房东收转让费合理吗
1、合同到期房东无权收转让费。
2、房屋租赁到期后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以随时通知房东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退还押金.房东收取你的转让费无法律依据。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
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
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5、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内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是否需要支付转让费在租期还没有到的时候,房东是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如果贸然转租肯定是会有法律责任要求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